| 发文单位 |
卡卡湾(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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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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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2-01-26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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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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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0898141/2022-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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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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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湾(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1年11月18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GC21420000003433495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荆州花台店对武汉怡佳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淋金针菇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龙潭所对该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的油淋金针菇共生产有50公斤,已销售50公斤,无库存。
(三)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生产,召回已经销售给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荆州花台店的产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