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政检查主体
武汉市卡卡湾(中国)官方网站 烟草专卖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1.检查事项:零售市场秩序日常检查。
2.检查对象: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
3.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三十四条。
三、行政检查频次
每月1次,特殊情况除外。
四、行政检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五、专项检查计划
遵照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武汉市卡卡湾 区烟草专卖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