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由罗汉寺街道办事处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强化考核检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大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公开信息的主动意识有待增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
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在信息更新维护、监督约束、考核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有计划地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培训,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解读,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街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氛围。
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时效性。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街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关检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提高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各司其职、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罗汉寺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