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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潭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7 13:26
来源: 大潭街道办事处

2020年我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全面反映大潭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较好地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我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 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专人负责统筹,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全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2. 制定制度,及时报送信息。根据《条例》规定,参照《武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大潭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党政办公室作为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后予以公开,每月汇总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

3. 严把审查,保障信息安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和保密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

4. 组织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利用机关例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机关、各行政村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提高我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的敏感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0年,我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党政领导及领导分工,机构及机构职能、政府各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为民服务、人事信息。通过办事处、村宣传展板主动公开重点工作。办事处展板根据日常工作实际主动公开2020年度村级项目完成情况、中央省市财政扶贫项目备案情况、精准扶贫动态管理情况、村湾环境整治工作排名情况、城乡医保征收任务进度、社会资助学生情况、以及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情况等重点重要工作。10个村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宣传栏定期公开公示村级财务、精准扶贫、集体资产、重大事项、惠农政策等。办事处、村湾两级联动,切实让居民群众了解全处重要工作及相关政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强化网络阵地搭建。加强运营管理陂南明珠,希望大潭”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上级及本级文件精神,接受各部门将各自开展工作和活动投稿发布,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投稿内容进行把关,再进行审核,最后发布,确保发布内容新颖保质保量,主动向民众公开教育、医疗等较为关注的民生项目发展情况,全年通过“陂南明珠,希望大潭”微信公众号报道145篇。

)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委不定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陂南明珠,希望大潭”发布内容进行督查,确保方向不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7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个

2913705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人员变动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接不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不熟练,对于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要求解读不精准,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影响我处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解读和学习,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随时学习掌握各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无缝对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