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1:什么是“一照多址”?
“一照多址”是指在一张营业执照上,企业在其登记的住所所在区域范围内、法定住所之外从事经营活动,可自主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无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企业可同时登记多个经营场所,无需再为这些经营场所单独申请执照,只需申请变更登记增加经营场所,实现了“企业分支机构免予登记、一张营业执照多址经营”。
问题2:什么是“一址多照”?
是指在产业园区内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托管机构的提供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作为其住所(经营场所)办理注册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形成集群集聚发展的登记管理模式。
问题3:什么样的市场主体可以申请“一照多址”?
(1)适用对象:在卡卡湾(中国)官方网站 登记的企业(含公司法人、 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2)申请条件:①企业住所、备案的经营场所在同一区域范围内;②在备案经营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涉及行政许可且不超出公司经营范围;③备案的经营场所应当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固定场所。
问题4:“一址多照”集群注册需要注意什么?
住所托管服务仅适用于企业住所登记,不适用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登记。对托管机构一般按照以下规定掌握:
(1)各级政府统一规划的产业园、工业园、科技园、创业孵化器、总部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市、区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科技、招商等)出具的合法、有效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2)依法设立的其他从事企业住所托管业务的机构,是指经依法登记且核准的经营范围中含有“商务秘书服务”等住所托管服务功能的企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不作上述要求;
上述机构在从事企业住所托管业务前,应当按以下要求向登记机关提交备案材料,并填写《武汉市企业住所托管登记服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备案材料包括:
①属于各级政府统一规划的产业园、工业园、科技园、创业孵化器、总部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管理单位的,提交市、区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运营管理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②属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提交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③属于依法设立的其他从事企业住所托管业务的机构的,提交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④属于高等院校的,提交高等院校出具的同意将其校内适宜场所作为大学生创业集中登记地使用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问题5:申请“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有什么优势?
1.相较传统的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相比,“一照多址”突破了一直以来一本营业执照只能有一个地址的常规限制,减少了申报材料、压缩了审批环节,节省了企业增设分支机构的时间和成本,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多点开展经营”。
2.采用“一址多照”这种新型的登记模式可以有效降低创业成本,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难度。对于一些对办公场所要求不高的产业,如电子商务、软件设计、动漫游戏制作、文化创意、咨询服务等新型行业,一张办公桌台电脑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或者以家庭为办公场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其次,可以节约资源,提高空间的利用率。“—址多照〞登记模式,允许同一住所登记注册多家企业,有利于节约空间资源,充分发挥市场效能。
问题6:申请“一照多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署的《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备案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首次办理经营场所备案的企业,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