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卡湾

如何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2021-12-30 16:39
来源: 长江日报

成立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辖区内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申请、配租,运营管理等工作。

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市直各有关部门将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企业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各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监督检查和租赁合同备案管理,实现房源申请配租全程网上办。

加强评价考核。组织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绩效评价工作,对各区及相关部门建设筹集、审批认定、监督管理、协调配合等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实施绩效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