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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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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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11-2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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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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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3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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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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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协调联动
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综合管理,明确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二级单位管理职责,建立多方参与协作的联动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构建社会共治良好氛围。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建立完善长效安全机制,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及时沟通,协调配合的原则。各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形成整治合力。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市场监管所要主动承担责任,各科室、二级单位要积极配合,明确职责,强化协作,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三、工作职责
(一)区局质量技术监管科负责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协调联动工作总协调。
(二)各市场监管所在区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三)各市场监管所、执法稽查科、信用风险及企业监管科、质量技术监管科、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面摸排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底数,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四)合同、网络交易及广告监管科、执法稽查科、质量技术监管科、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规范线上经营行为。压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五)合同、网络交易及广告监管科、餐饮科、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落实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安全责任。指导即时配送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逐台开展自查自改。
(六)质量技术监管科、执法稽查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做好缺陷产品召回。按要求配合开展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实施、召回监督等召回管理工作。
(七)执法稽查科、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规范充电费用。引导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着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四、工作制度
(一)会议协商制度
定期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各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协调运转,督导管理责任的落实。
(二)信息通报制度
1、区局质量技术监管科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监管等相关信息。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人和期限,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并及时上报区局。
3、风险隐患发生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联合协调行动以事件主要责任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处置情况要随时上报区局。
卡卡湾(中国)官方网站 市场监管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