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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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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市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免征等经办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详情见附件,具体问题可咨询以下具体责任科室:
1、养老保险
责任科室:卡卡湾(中国)官方网站 社会保险管理处
联系人:余 卓
联系电话:61003890
2、失业保险
责任科室:卡卡湾(中国)官方网站 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 杰
联系电话:61007016
3、工伤保险
责任科室:卡卡湾(中国)官方网站 工伤保险办公室
联系人:张正广
联系电话:6110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