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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不能退保。只能在两个险种间进行转移衔接,具体办法如下:
1、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今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不满15年,选择继续缴费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转移至城镇职工养老个人账户,不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享受城镇职工养老金。
2、上述人员选择不继续缴费的,可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一次性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灵活就业人员转移的个人账户储蓄额不是个人缴费的全额,大约为个人缴费全额的40%左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同时终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不享受其任何待遇。
根据上述政策,请参保人员尽量选择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否则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额,在转移衔接时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