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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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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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5-03-25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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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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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5-1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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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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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卡卡湾(中国)官方网站 气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双随机联办〔2024〕1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武汉市气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制订本计划。
一、目标
按照“分级管理,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实行文明执法。2025年底,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
二、任务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市、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湖北省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指导目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等。(6月完成,责任科室:防灾减灾科)
(二)确定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不定向抽查。(6月完成,责任科室:防灾减灾科)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抽取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无利害关系行政检查人员2人。(6月完成,责任科室:防灾减灾科)
(三)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1、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监管的防雷安全的检查抽查比例10%,频次2次/年。(11月底完成,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2、施放气球活动的监督管理抽查比例10%,频次2次/年。 (11月底完成,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执法检查人员要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双随机抽查系统,实行电子化管理。
对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区政府或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公示,与“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共享。
对非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区政府或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录入“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按时完成,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岗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